27 October 2008

分手的理由

偶然間看到這些句子:

其實任何的分手理由 ---- 都不是理由,
你只能明白告訴自己 ---- 不愛了 ----
努力讓自己過得更好

§

偶爾還是會很傷心啊, 每次想到的時候.
真的需要四年來 recover 嗎?
什麼樣的傷口需要這麼長的時間來痊癒?
身體已經不再燃燒
故事也不再有續集
明天還是一樣很孤單

好想把她像歌詞一樣唱完就忘掉
好想要唱一首新歌
好想把這首歌寫好
好想編出一首兩個人都不會忘詞的歌